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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篮球裁判员名单查询_湖北篮球裁判员名单

tamoadmin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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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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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比的门徒都有谁

4.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堰校区的体育系

5.湖北文理学院体育学类(篮球方向)中篮球方向是什么意思

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竞赛规程

湖北篮球裁判员名单查询_湖北篮球裁判员名单

一、主、承、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

承办单位:省体育局、荆州市人民,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省残联

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体育协会及单项体育协会、新闻单位、赞助单位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在荆州市举行(具体日期待定)。部分项目分散在省内市、州、县和学校、企事业单位举行。

三、参加单位

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高等院校、省直体校、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为单位组团(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18项):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跳水、赛艇、皮划艇、田径、游泳、射击、足球、篮球、排球、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

(二)全民健身类(47项):

1、高等院校(13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武术、健美操、桥牌、定向越野、游泳、体育舞蹈

2、少数民族(6项):蹴球、陀螺、高脚竞速、押加、民族式摔跤、三人板鞋

3、公安民警(2项):射击、游泳

4、农民(4项): 中国象棋、舞龙、钓鱼、农趣田径

5、职工(16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桥牌、围棋、中国象棋、体育舞蹈、门球、健美、健美操、巴山舞、柔力球、健身气功、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

其中乒乓球、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由省总工会负责组织竞赛;其它项目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竞赛。

6、残疾人(6项):田径、游泳、举重、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

五、表演项目

特色展示:全民健身类设置表演项目,参赛单位根据“一地一品”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组队展示,具体展示办法见单项规程。

六、运动员资格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体育竞赛、具有湖北省籍且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以第二代为依据)的适龄青少年儿童。骨龄检测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2、非湖北籍运动员必须是2013年1月31日以前在国家体育总局代表湖北注册的运动员(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日)。

3、凡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运动员不得参加竞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省十四运周期运动员资格注册管理办法》(鄂体青少〔2011〕5号)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注册。

5、市州输送到省直体校的运动员实行双重注册,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省运会。

6、运动员资格注册由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

(二)全民健身类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高等院校:必须持有参赛所属学校学生证、学籍证明。

(2)少数民族:必须持有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少数民族明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

(3)公安民警:必须持有参赛所属单位工作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

(4)农民:必须是本地区的农民、渔民、农业三场(林场、茶场、果场)、国营农场、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含乡镇个体经商者),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

(5)职工:除体育舞蹈项目的部分组别外,其它项目参赛职工必须年满18周岁(出生限定日期见各项目竞赛规程),并持有参赛所属单位工作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在2013年10月1日以前进行资格注册(如有争议的须提供一年以上所在单位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体育舞蹈按单项规程的规定分年龄组进行资格审查。

(6)残疾人:必须持有所在地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凡不符合最低残疾等级标准者,无参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3、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届运动会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4、现役运动员不能参加全民健身类项目的比赛。

5、资格注册及审查将按以下办法进行:

(1)全民健身类运动员资格注册由各项目承办单位负责。

(2)运动员资格审查由各单项竞委会取赛前检查与赛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审查和抽查不合格者,取消比赛资格。

(3)运动员参赛资格异议的申诉实行实名申诉制。

七、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人数规定

1、凡进入荆州市参加开闭幕式期间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单位,其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4人,工作人员1人)。

2、凡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在30人以上、60(含)人以下的单位,其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10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7人,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1人)。

3、凡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超过60人的单位,每增加10人(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即增加1名工作人员。

4、 参加全民健身类职工企事业组比赛的单位,必须参加8个(含)以上竞赛项目的比赛,方可组成代表团(团部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2人,工作人员1人)。未达到规定参赛项目的单位,允许参加所报项目的单项竞赛。

5、省大学生体协、省少数民族体协、省前卫体协、省农民体协、省大型企事业体协、省残疾人体协可组团(团部人员不得超过2人,其中团长1人,工作人员1人)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的活动。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单位必须组队参加与省体育局签订的责任项目竞赛。

2、运动员参赛年龄,按照各项目规程规定的年龄(以第二代为准)执行。

3、参加本届省运会的运动员本周期必须参加不少于2次(按年度计算)全省青少年正式年度竞赛。

4、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竞赛,不得跨年龄组、跨项目竞赛。

5、荆州市直接参加篮球、排球、足球项目的决赛。

(三)全民健身类

1、职工比赛分地方组(市、州、直管市、林区)和企事业组(各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

2、全民健身类各承办单位至少安排一个项目进入荆州市主赛场进行比赛。

3、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不得跨项目、跨类别竞赛(如:报乒乓球不得兼报羽毛球、报农民中国象棋项目不得兼报职工中国象棋项目)。

(四)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领队人数按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程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各项目竞赛规程必须符合本届省运会规程总则。

(三)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项目正式报名参赛不足4队,单项不足6人,团体(接力)不足6队,取消该项目竞赛。

2、篮球、排球、足球必须报满规程规定人数,其它项目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的人数报名。

3、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正式报名参赛(含荆州)在8队以下(含8队),不进行预赛,8队以上则进行预赛。

4、各市州按获得成绩依次录取名次,进行排名;省直体校、武汉体院获得录取名次,与市州单位分别排名并计相应名次。

(四)全民健身类比赛项目不足4队的,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各项目竞赛必须决出全部名次,不得出现并列

(六)各项目正式报名参赛的运动队、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无故弃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计分办法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项目获得1-3名计金、银、铜牌;获得1-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奖励计牌计分

(1)各单位凡报名参加竞赛,按参赛项目数,每项1枚金牌、9分(实行累计)计入代表团成绩。

(2)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向省优秀运动队、解放军队(与我省实行双计分)输送一名运动员计2枚金牌(实行累计)。

(二)全民健身类

1、职工篮球按实际录取名次的2倍计牌计分。 其它各项目比赛按9、7、6、5、4、3、2、1计分。

2、职工青少年组体育舞蹈和项目的比赛成绩计入地方组。

十、奖励办法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设金牌总数奖。按获得金牌总数多少排列名次,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2、设团体总分奖。按获得总分总数排列名次,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3、设奖牌总数奖。按获得奖牌总数多少排列名次,奖牌多者名次列前;奖牌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4、对获得金牌总数奖、团体总分奖、奖牌总数奖前八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

5、我省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赛皮艇的计牌计分奖励由各单项规程确定。

(二)全民健身类

(1)全民健身类设等级奖排名(全民健身类分地方组和企事业组)。按获得等级奖总数多少排列名次,一等奖多者名次列前。若一等奖总数相等,则二等奖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获前八名(不足8队减一名次录取)的颁发奖杯一座。残疾人比赛的等级奖按10%的权重纳入等级奖总数排名。

(2)全民健身类设团体总分奖(全民健身类分地方组和企事业组)。按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则一等奖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获前八名(不足8队减一名次录取)的颁发奖杯一座。残疾人比赛的团体总分按10%的权重纳入团体总分总数排名。

(3)全民健身类设地方组、企事业组赛会团体总分和等级排名。获前八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一座。

(4)表演项目根据参赛单位“一地一品”健身活动的展示,给予不同特色的奖励。表演项目获奖不纳入等级奖排名,但对参加表演项目的单位均记9分,并计入团体总分。

(三)其它奖项(具体办法另定):

1、省运会承办贡献奖;

2、体育道德风尚奖;

3、省运会最佳赛区奖。

(四)获得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各项目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全民健身类各项目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

十一、和性别检查(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处罚

(一)和性别检查。取赛前、赛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必须按本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参赛资格和年龄组别报名参赛。凡属雇佣军,虚报年龄,弄虚作,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所获成绩。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出现以上现象扣罚本项目获得的金牌和总分(1例扣罚一枚、并取消相应总分,实行累计;如本项目未获得金牌,则在所属代表团获得金牌数中扣罚金牌和相应总分);全民健身类比赛出现以上现象扣罚该代表团所获得的等级奖和总分(1项扣罚一个相应等级奖和取消名次所得总分,实行累计);如违纪违规运动员未获得成绩,将扣罚该代表团所获得的三等奖和总分(1项扣罚一个三等奖和该项目规程规定录取名次最后一名的分值,实行累计)。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三)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中,凡各单位对责任项目未报名参赛的,按缺项数(大项)每项扣罚所属代表团2枚金牌及相应分数。

(四)违反资格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

(五)对正式报名后无故退出的,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按照项目竞赛规程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十二、公布获奖单位和代表团名次

(一)公布省运会“承办贡献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赛区奖” 获奖单位并进行颁奖。

(二)公布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奖前八名的代表团并进行颁奖。

(三)公布全民健身类地方组、企事业组团体总分和一等奖排名前八位的代表团并进行颁奖。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报名

(1)第一次报名必须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第十四届湖北省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和参加人数书面报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荆州赛区。项目一经确认,不得无故更改和调整。

(2)第二次报名在各项目开赛前30天进行,具体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报名截至后,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除外),逾期以弃权论处。

2、报到

(1)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开幕式前3天开始报到,并于闭幕式结束后1天内离会;

(2)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竞赛开始前3天报到,竞赛结束后1天离会。

(3)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在本项目竞赛开始前4天报到,竞赛结束后1天离会;需要提前报到的,须经组委会和省体育局批准。

(二)全民健身类

1、第一次报名:各项目参赛单位务必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参加比赛的项目分别报送各项目省直承办单位。第二次报名:各项目参赛单位应于赛前30天将正式报名单报送各项目省直承办单位。

2、各单位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日期,按时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经费自理。

十四、设资格审查部(竞技体育青少年类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办法另定)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执行有关条例。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各项目裁判长和省派裁判由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名,报组委会和省体育局审核后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提名,报有关项目中心审核后进行补充。全民健身类各项目比赛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和省直承办单位共同协商选派,裁判员均按分配名额选派。

十六、经费 (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一)各项目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按照省运会竞赛有关规定标准自交基本伙食费,其他经费由组委会承担。

(二)如个别项目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运动队可以提前报到的,按具体规定执行。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全部自理。

(三)省运会期间组委会提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工作服装,并负担食宿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酬金等相关费用。

十七、代表团团旗和服装

(一)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一面,颜色、字体自定,旗上标明单位名称(如武汉市),规格统一为2×3米,旗杆由大会统一备制。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其它

(一)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是竞赛规程总则的配套性文件,由省直承办单位 制订,报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后统一下发执行。(二)参加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选拔、集训、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均属公差,不影响其参加评选先进、考核、工资晋级和奖励。

(三)各项目比赛均可冠以“杯名”(具体办法另定)。

(四)各赛区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在10天内将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和工作总结各一式两份报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五)竞赛经费开支由各类别承办单位按省财政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十九、附则

(一)本规程总则由省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总则从颁布之日起生效。

湖北残疾人训练基地游泳场地在什么地方?电话号吗是多少/

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2005年,残疾人体育工作主要是全力备战2007年全国残运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在配合中国残联抓好一线队伍训练的同时,加大力度做好二线队伍的选拔和集训工作。积极组队参加2005年的各项残疾人体育赛事,锻炼队伍,选拔精英,为2007年上海特奥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储备人才。加强湖北省残疾人体育优势项目游泳、田径、举重、乒乓球等训练基地建设,建立残疾人体育运动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队伍,使残疾人体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一是开展了重点项目集中训练。从3月开始,组织了近百名残疾人运动员进行田径轮椅竞速、举重、游泳和乒乓球等项目二线队伍集中试训。二是大力开展集体项目。集体项目是湖北的弱项,大部分项目是空白。考虑到经费和精力等各方面原因,取将集体项目委托各市、州或特教学校的方法,平时由委托单位组织训练,省残疾人体协给予一定补助,或由地方出资,届时代表湖北参赛。如,轮椅橄榄球项目委托武汉市残联,聋人足球、聋人篮球项目委托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盲人门球项目委托武汉市盲童学校,脑瘫足球项目委托武汉市武昌培智学校,坐式排球项目委托宜昌市和襄樊市残联,硬地滚球项目委托黄石市残联,轮椅网球项目委托东风汽车公司残联。既发挥了各地残联和单位共同做好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积极性,又活跃了基层群众体育,起到了突出重点、全面开花的作用。三是积极组队参与全国各单项赛事选拔,锻炼队伍,选拔精英,为国家输送更多的残疾人体育人才。2005年,在经费预算内,组队参加了游泳、举重、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硬地滚球、聋人足球、聋人篮球、坐地排球、盲人门球、轮椅橄榄球、脑瘫足球等项目。值得一提的是全国残疾人田径锦标赛中,湖北运动员勇于拼搏、超越自我,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8枚金牌、8枚银牌、3枚铜牌,并破2项全国记录的优异成绩。在2005年全国轮椅橄榄球锦标赛中,湖北队在器材落后的情况下,顽强拼搏,摘得了银牌。四是组织承办了2005年首届全国轮椅橄榄球锦标赛。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下发《2005年全国残疾人体育竞赛各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2005年全国轮椅橄榄球锦标赛11月5日-14日在武汉举行。为保证锦标赛竞赛工作顺利进行,省残疾人体协起草了实施方案,组成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竞赛部的工作,在在残联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康复处、维权处等单位的全力配合下,按照方案有序推动各项筹备工作的进行。落实了比赛场馆、裁判员、翻译员;制作了《服务指南》、《秩序册》、《成绩册》和奖杯、奖牌、证书等;编排了比赛和训练日程,在中国残奥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组织比赛有条不紊地进行,圆满地完成了承办比赛的任务,受到了国际轮椅联合会技术官员和中国残奥中心的好评。五是组织了湖北残疾运动员参加了国际比赛任务。在巴西世界轮椅大会上,张婷获女子200米、400米金牌两枚和100米银牌1枚,董红娇获女子800米金牌1枚,黄志安获男子800米银牌1枚;在大连国际马拉松比赛上,湖北有5名运动员参加,刘文君获轮椅组女子半程马拉松第二名。六是大力开展特奥项目。确立了武昌区培智中心学校为湖北省的特奥培训基地之一,充分利用学校推广和开展特奥训练和活动;先后推荐15人次参加了东亚区和全国的特奥讲师、教练员培训等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特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积极组织了44名运动员参加了东亚区篮球、全国特奥乒乓球、滚球、田径、、轮滑、篮球、羽毛球等比赛,获得9金20银43铜的好成绩。七是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力备战2007年全国残运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省残疾人体协加强了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目前,已初步将武汉市体校汉阳训练基地确立为省残联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并将游泳、举重、田径、乒乓球四个重点项目全部集中在该基地训练;5月,举办了全省残疾人体育医学分级培训班,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大型企业残联分管残疾人体育工作的30多名同志参加了培训,中国残奥中心、武汉体育学院、省残联康的有关领导、教授讲授了残疾人医学分级的基本知识、国内外残疾人体育的现状和趋势、残疾人游泳分级的基本要求、医学分级的要领等内容;同月,受中国残联委托,在武汉举办了2005年全国残疾人轮椅橄榄球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70多名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参加了培训;此外,还积极推荐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参加全国各种学习和培训。据统计,2005年湖北省参加全国培训的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多达30余人次。 :陈文火 秘书长:杨丹珠 地址:武昌付家坡一路25号 邮编:430070 电话:027-87363912

科比的门徒都有谁

赵宇晨、杨大鹏、邱鸿宇、柴长易、胡云、贾其蓁、贾超、赵宁、黄世乾、曹岩、刘志轩、于宏鲸、李井皓、张恒瑞、张恒山、褚文浩等

赵宇晨

男,汉族。

祖籍湖北谷城,1989年生于北京。

教育经历:

高中:2004年—2007年,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本科:2007年—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专业;

2009年—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与行政学专业政党政治方向;

硕士:2011年—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国家二级篮球裁判员;

中国象棋,曾获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名,北京市高校中国象棋联赛最佳风尚奖;

硬笔书法,曾多次获全国一等奖、金奖。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堰校区的体育系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系创办于1992年,1993年开始招收体育教育专业学生,2006年秋招收社会体育专业学生。已毕业全日制专科学生近千余人。自2001年起“专升本”考入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大学体育学院、湖北师范学院体育系本科生近百人。

体育系教师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基本合理。现有教职工2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10人,硕士研究生6人(含在读)、国家级运动健将1人。先后有3人次获“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体育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1人获省厅优秀体育工作者;1人获河南省 “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运动会散打85公斤以上级别全国冠军、国家级散打运动健将、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2人获国家武术段位五段、国家武术一级武士。此外还有校级教学明星2人。体育系3次获湖北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先进单位。

体育系下设有公共体育教研室、基础理论教研室、田径教研室、球类教研室、武术体操教研室等五个教研室,以及解剖生理实验室和推拿与两个实验室。学校现有标准田径场3个、篮球场18个、排球场10个、足球场3个、室内训练馆房3个,球场面积6888.50平方米,设施齐全,基本能保证正常教学与训练的需要。

在教学方面,特别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已培养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武术等国家二级裁判员约300余人。在2003年湖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暨第四届农运会上,体育系师生共42人担任裁判工作,占地方裁判员总数的73%,大会评出的六名体育道德风尚奖中,体育系师生就有五人获此殊荣,对服务于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在教研、科研方面近几年进步较大。出版专著,担任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等近30部,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在运动训练与竞赛方面成绩优异。自年至今田径一直是丰收项目,获各种奖牌160枚。连续参加了3届省运会(第十、十一、十二届)和9届湖北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共获奖杯16个。4次参加十堰市大中专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一名1次,前三名3次。98级朱翔同学代表业余选手参加了“99长城北京国际马拉松赛”(中国田协)并取得优秀成绩。1998年获十堰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学校组男子篮球赛第一名。1999年湖北省第十届运动会获高校组田径比赛丙组团体第三名。1999年获湖北省第十届运动会地方院校组足球赛第七名。2002年获武当拳国际交流大会武术套路、散打比赛男子团体第五名。2003年获丹江口市“五一”(国税杯)篮球赛第四名。2004年湖北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2005年获丹江口地区武当武术比赛团体第二名。2005年获“仕杰杯”武当赵堡太极拳功理功法研讨会优秀论文奖。2005年获丹江口市篮球邀请赛第二名。2006年获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高校类)暨湖北省第九届大会“联通杯”田径丙组团体总分第四名、女子丙组团体总分第四名。

湖北文理学院体育学类(篮球方向)中篮球方向是什么意思

是指体育类中专门学习篮球的专业。

篮球方向是在湖北文理学院体育学专业中设立的一个方向,专注于篮球相关的教学和训练。这个方向的学生将接受系统的篮球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以便将来能够从事与篮球相关的职业工作或研究。

在这个方向学习的学生将会深入了解篮球运动的规则、战术、技术和训练方法,并通过实际操作和参与比赛等活动,提升自己的篮球水平和教练能力。他们将学习如何在学校、社区、俱乐部或其他篮球组织中担任教练、裁判、管理人员等角色,为篮球运动的发展和推广做出贡献。